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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公开挂网遴选公告
时间: 2025/1/16 访问次数:
经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研究决定,拟对医用液氧进行公开挂网遴选,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的单位(公司)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用液氧公开挂网遴选公告
二、项目编号:LJYYHC000029
三、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人为液氧生产厂家:
1.1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1.2须具有医用氧或药品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证明材料); 1.3须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许可证》;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
1.4 须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1.5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或租用专用车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租用车辆请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为经销商:
2.1.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用氧经营许可备案表。
2.2须有代理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3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或租用专用车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租用车辆请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液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序号产品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取消此次报名资格。
(五)报价货物必须是报价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如非生产厂家,代理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四、商务要求
(一)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成交供应商需要无条件的予以配合,供应商不能满足新政策的,医院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和生产厂家在供应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服务要求
(1)线上响应:中标人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24小时线上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确保处理期间产品正常工作。(提供生产厂家到采购人液氧站的导航信息)。
2.其它
(1)中标人提供安全阀、压力表的定期校验。
(2)中标人提供低温液体储槽的定期检验。
(3)中标人每月不低于一次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并向采购人提供安全巡查记录。
(4)中标人联合医院相关人员每年度进行压力容器应急演练。
(5)中标人提供液氧站(含液氧罐、蒸发器、液氧站内管道及安全附件等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3.中标人如为经销商,在交货时须提供液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供货要求:
1.中选人严格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保证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在得到采购人的送货通知后3个日历日之内将货物送到医院指定库房,紧急情况下中标人保证2小时内紧急供货。(提供生产厂家到采购人液氧站的导航信息),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配送。
2.低温液体储槽停运时,提供紧急供气方案,有效保障医院正常使用氧气救治病人,投标时需提供应急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入库手续,所供每批产品必须出具送货清单,送货清单要求项目齐全,货单一致,并随货同行,否则不予以验收入库;验收合格入库之后开具正规发票,并承担配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因未及时(一般产品3个日历日之内或紧急情况2小时内)按计划进行配送,5次规逾期视为违约,自动终止合同。目录内的产品一个品规10个日历日不能配送的采购人可直接终止采购合同。
(四)中选人具备良好的储存及运输条件,配备充足齐全的产品,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标准等要求进行储存与运输。
(五)产品质量保证:
1.医用液氧,纯度≥99.5%,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二部标准,并随时跟踪国家的最新标准执行。
2.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产品,需执行线上采购。
3.若中选人超出经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销售产品、提供虚假或过期资质材料、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导致采购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中选人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问题,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中选产品中一个品种出现3次以上不良反应事件的终止其该厂家产品的使用,医院可要求更换为其他厂家同类型产品。中选产品中有三个品种出现上述情况不良反应事件的医院可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招标。中选产品出现不良反应事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该产品的供货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中选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未达到遴选文件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选人承担责任。
五、评审办法
(一)评审工作由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医院采购小组负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开挂网遴选的规定,对报价人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竞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公开挂网遴选的规定,从报价人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挂网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技术支持资料: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产品厂家对技术参数的确认函或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另要求的证明材料;对有技术规格要求的需作应答)。
3.在符合全部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可通过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仍高于采购小组了解的市场价格,采购小组可二次议价或暂停本次遴选不予确认成交供应商。
(二)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小组将重新采购:
1.竞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后,如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竞标,采购小组将重新采购。
4.经第一次挂网公示,实质响应不足三家流标的,经采购小组商议是否再次挂网遴选及再次挂网遴选规则。
六、资质、报价要求
(一) 具体资质要求(密封件1)
1.报名表(附件1)。
2.报价人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等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材料。
3.产品相关资质:《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
4.产品授权:生产企业对报价人的产品授权书(必须由生产企业确定授权,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不接受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日当月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授权代表的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退休或未缴纳社保,须提供情况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在其他单位的,须提供在其他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授权代表在职员工证明,开标现场需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实身份信息。
6.密封件封面需注明项目编号、公开挂网遴选产品清单内产品序号+项目名称,并且装订成册。
(二)产品报价清单及支撑材料(密封件2)
1.报价表(附件2)。
2.密封件封面注明项目编号、公开挂网遴选产品清单内产品序号+项目名称。
3.重庆药交平台挂网产品需线上采购。
(三)报价方式
报价材料与资质材料需按序号进行单独密封,并标注序号+项目名称。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电话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此次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1253461251@qq.com)方式进行报名,邮件内容及格式如下:
1.附件1(Excel表格和盖公司鲜章的PDF文件)
2.密封件1的电子版(盖章并扫描为一个PDF)
邮件主题及所有附件标题请注明“所投项目分包序号及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便于医院工作安排有变动时及时通知。信息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0日 17:00。
(三)联系电话:陈老师 023-61212817
八、提交资质和报价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资质和报价方式: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需在开标现场提交密封件1(资质及符合关键参数的支撑材料)和密封件2(五份产品报价清单)。
(二)时间:电话通知。
(三)地点:两江新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5楼开标室。
九、拟遴选耗材(试剂)项目清单
1.医用液氧
(一)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报价人,请各报价人注意查收邮件;无论报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报价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二)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恕不接收。
(三)报价人根据遴选公告的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四)遴选公告的解释权归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所有。